羅納德·德沃金是近四十年來公認的最重要、最具爭議的英美世界法理學家之一。本書分為十二章,從對法律實證主義的批判、唯一正確答案命題、法律解釋論、宗教與生命等方面全面而洗練地介紹了德沃金的思想,增補了對德沃金近作《刺猬的正義》的討論,并更新了德沃金著述的完整題錄。
本書采用類似于《波斯人信札》的書信文體,通過一位法科學生與一位社會學教授的書信對話,深入淺出地闡釋法律社會學的發(fā)展歷史和經典理論、法律社會學的研究方法、論述法律系統(tǒng)的社會結構與變遷以及一些經典實證研究等,并應用這些理論與方法對中國法律實踐的種種現實問題進行探討,在看似大相徑庭的學術知識之間建立起關聯(lián)。 本書不同于一般的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為中山大學法學院創(chuàng)辦于1999年的學術集刊,每年出版一卷兩輯,系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集刊。時值中山大學建校百年華誕,本輯特邀請部分曾求學于中山大學法學院的優(yōu)秀學者分享近期佳作或修訂后的代表作,匯為一冊,作為“中山大學百年校慶”特刊。內容包括劉星教授從局外觀察視角對法律適用中理由和觀
本書以法學基礎理論為研究主線,闡述了法學基礎理論及其研習意義、法學的界定、法學的歷史、法學的品格、法律的內在質素,對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質屬性進行了系統(tǒng)化的論述,進一步對法律的構成要素和法律的施行、執(zhí)法、司法、守法進行了深入分析探討,多維度地研究了法律監(jiān)督、社會公共法律服務和公共法律服務的律師實務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
自教育部提出建設新文科以來,尤其是在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過程中,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堅持與時俱進、守正創(chuàng)新,不僅將以德法兼修為根本表征的法學課程思政貫穿于卓越法治人才培養(yǎng)的始終,而且聚焦互聯(lián)網、人工智能賦予新時代法學教育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zhàn),探索法學在新文科建設中的先導和示
法律語言是法律的載體,也是法律權利之所在;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徒行,從紙質的法律到法律的實施是由法律人去完成的;法律語言是法律人辦案的工具,是法治思維的體現;法律人的法治思維以法律為依據,從法律文本開始到實施法律的全過程,法律人的思維又都流向法律文本。可以說,法律、語言、法律人是一脈相承的關系。本書為集刊,計劃每年出版一本
本書主要記錄了作者在歐洲、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qū)訪問和考察時的所見所聞,通過業(yè)務交流而生的一些思考和心得,介紹了英國、法國、新加坡、哈薩克斯坦等國家的法律規(guī)范和司法實踐狀況,以及人文景觀和社會風俗,并有著自己獨特的觀察視角和思考。本書是在第一版基礎上修訂增補而成,一是增加了近年來作者考察訪問的見聞,并結合自己多年從事檢察工
本書系統(tǒng)總結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在法律人才培養(yǎng)模式、法學教學范式改革、法學課堂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教學研究成果,特別是圍繞新時代如何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如何在法學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如何開展數字法學(數據法學)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如何建設涉外法治人才培養(yǎng)基地,如何培養(yǎng)面向浙江乃至長三角市場需求的法
本書是關于法學教育協(xié)同育人機制的專題研究。具體內容如下:第一章緒論;第二章當代高等學校法學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論述了通識教育VS職業(yè)教育、大眾教育VS精英教育、現在的低起點VS法律職業(yè)高素質要求、人文教育VS科學教育;第三章當代高等學校傳統(tǒng)法學教育突破之可行性,論述了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的引導、新型法學教育育人機制的探索
本書介紹了當代法律修辭理論的主要觀點和基本困境,指出把法律作為修辭理論是擺脫當前難題的一種重要出路和理論創(chuàng)新,并在對這種理論進行重述、證成和重構的基礎上,建構了中國法治現代化亟需的規(guī)范性法律修辭理論。這種規(guī)范性修辭理論從總體上分為修辭開題和修辭論證兩個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從理論建構和操作方法兩個方面予以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