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基于我國技術偵查措施適用中隱私權保護不足的現(xiàn)狀,交叉運用憲法學與刑事訴訟法學理論分析了技術偵查制度與個人憲法隱私權保護之間的合理邏輯關系;通過法益衡量方法,提出技術偵查懲治犯罪的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保護的私人利益之間的比例關系。國家為了懲罰犯罪,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安全,在特定情形下允許使用技術偵查措施有限地侵入他人的私生活。同時,國家應當通過立法保障技術偵查措施對個人隱私權的干預具有合理性:批準實施技術偵查措施應當遵循重罪和必要性原則,技術偵查措施具體程序的實施必須貫徹比例性和正當程序原則,對于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技術偵查措施應當賦予相對人事后救濟途徑。國家只有切實履行對個人隱私權的積極保護與消極不侵犯責任,才能完整地實現(xiàn)隱私權的權能。
胡忠惠,女,1968年出生,四川峨眉人。曾在法院工作十余年,現(xiàn)為山東工商學院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法學、證據(jù)法學,在《法學論壇》、《中國刑事法雜志》等公開刊物發(fā)表論文30余篇,合作出版著作2部,主持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和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各1項。
導 論 1
第一章 技術偵查制度基本問題概說
一、技術偵查措施的概念 11
二、我國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 22
三、技術偵查措施的性質考察 27
第二章 個人隱私權的界定
一、隱私與隱私權發(fā)展的階段 39
二、個人隱私權的含義和客體內容 51
三、國家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義務 64
第三章 技術偵查措施與個人隱私權關系的理論解析
一、技術偵查措施與個人隱私權的沖突 73
二、技術偵查措施與個人隱私權保護的平衡 79
三、技術偵查措施的正當化依據(jù) 84
四、技術偵查措施侵犯個人隱私權的判斷 92
第四章 域外技術偵查措施的立法規(guī)制
一、美、日有關誘惑偵查的立法與實踐 101
二、美、德有關秘密監(jiān)聽法律規(guī)制瀏覽 108
三、域外有關控制下交付的相關規(guī)定 115
四、其他技術偵查措施的立法規(guī)范 118
第五章 我國技術偵查制度的規(guī)范現(xiàn)狀與完善
一、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范對技術偵查措施的具體規(guī)定 129
二、我國立法對技術偵查措施的制約 132
三、我國技術偵查制度中隱私權保護的完善 142
結 語 163
參考文獻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