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在《法理學和政治學中的自然法》一書中主張,自然法法理學的核心命題是法律由決定性的服從理由支持,該命題確立了自然法政治哲學的框架,由此可以闡明法律如何通過政治社群的共同善而獲取約束力。本書涉及法理學和政治哲學的諸多核心問題,包括法律的定義、共同善的本質、法律的權威以及法律懲罰的證立等。在上述每個問題上,墨菲都明確提出并且清晰闡釋了自己的立場。墨菲的自然法理論借鑒了亞里士多德、阿奎那以及菲尼斯等人的思想,但在許多關鍵點上又明顯與之不同,具有顯著的創(chuàng)新性。
馬克墨菲,美國喬治城大學哲學教授,研究方向為倫理學、法哲學與政治哲學等。著有《自然法和實踐理性》《法哲學》等,就托馬斯霍布斯的道德、政治和法律理論發(fā)表過若干論文。
譯者簡介:
王志勇,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西方法律思想史與法學方法論等。曾在《法制與社會發(fā)展》《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等雜志上發(fā)表論文多篇,譯有《意圖與身份》等。
致謝
導論 自然法法理學和自然法政治哲學
一、 自然法法理學和自然法政治哲學的核心主張
二、 自然法和實踐理性
第一章 自然法法理學的表述
一、 自然法法理學的根本主張
二、 自然法理論和法律實證主義
第二章 自然法法理學的捍衛(wèi)
一、 弱自然法命題的三條進路
二、 法律視角和弱自然法命題
三、 法律的功能和弱自然法命題
四、 言語行為和弱自然法命題
五、 功能論證和言語行為論證之間的關系
六、 弱自然法命題、強自然法命題和法律實證主義
七、 自然法政治哲學的議程
第三章 共同善
一、 自然法政治哲學中的共同善
二、 論證聚合式共同善觀念
三、 反對工具式共同善觀念
四、 反對獨特式共同善觀念
五、 功利主義和聚合式共同善觀念
六、 共同善原則
第四章 對同意理論的自然法反駁
一、 同意和古典、當代自然法諸理論
二、 源自同意的論證
三、 反對同意理論:自始不合理
四、 反對同意理論:缺少同意
五、 反對同意理論:與自然法觀點不兼容
六、 反對同意理論:不必要(顯著協(xié)調者之立場)
七、 反駁顯著協(xié)調者之立場
第五章 法律權威的同意理論
一、 非典型的同意立場
二、 法律和共同善原則
三、 具體化形式何以可能具有約束力?
四、 開放性具體化形式
五、 政治權威的自然法/同意立場
六、 接受層面上的同意之獨特妥當性
七、 此種同意立場在多大程度上證明了法律的權威?
第六章 法律的權威和法律懲罰
一、 懲罰在關于政治的自然法立場中的地位
二、 拒絕關于懲罰的準功利主義自然法立場
三、 拒絕關于懲罰的公平自然法立場
四、 自然法報應主義
五、 報應主義理論的難題
六、 依據(jù)善而行動:促進和彰顯
七、 關于懲罰的彰顯性立場之難題
八、 權威、脅迫和懲罰
第七章 共同善之內和之外
一、 針對共同善原則的兩個挑戰(zhàn)
二、 為何尤其難以回應挑戰(zhàn)
三、 針對共同善原則的挑戰(zhàn)的亞里士多德式回應
四、 關于亞里士多德式回應中的疑慮
參考文獻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