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校改革卓有成效:實質性變革的新型伙伴關系》由美國著名智庫之一布魯金斯學會組織出版,由保羅·希爾與詹姆斯·哈維主編,旨在為社會組織參與公立學校變革提供一種新的改革思路。
美國公立學校的變革非常艱難,而美國現(xiàn)行教育行政系統(tǒng)的障礙卻使得其改革進程更加步履維艱。在《讓學校改革卓有成效:實質性變革的新型伙伴關系》中,六位學者討論了地方社會組織在公立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即便在學區(qū)層次難以解決的難題,公立學校也可以在社會組織的幫助下突破重圍!蹲寣W校改革卓有成效:實質性變革的新型伙伴關系》提出,各類基金會和民間組織可以建立一些機構,比如新建學校的孵化機構、獨立的數據分析中心、負責招聘與培訓學校領導者的公私合作機構,還可以找到一些新的資助與管理學校設施的辦法。通過這些機構和方法,可以尋找到學校行政管理的缺陷、形成大膽的改革計劃、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
盡管經過了十多年的改革努力,大城市的公立學校系統(tǒng)仍然處于掙扎之中。正是由于認識到這一點,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及其布朗教育政策中心(Brown Center of Education Policy)于1997年開始著手為城市的領導者提供更有效的多種新選擇。我們將該項工作的目的確定為:為市長、企業(yè)以及慈善組織領導者,還有學校董事會和學區(qū)負責人提供幫助。布魯金斯高級客座研究員、華盛頓大學丹尼爾·埃文斯公共事務學院的保羅·希爾教授(Paul T. Hill)領導了這項工作。美國鋁業(yè)基金會(Alcoa Foundation)、史密斯·理查德森基金會(Smith Rich-ardson Foundation)、皮尤慈善信托基金會(Pew Charitable Trusts)、愛德納·麥康諾·克拉克基金會(Edna McConnell Clark Foundation)和喬伊斯基金會(Joyce Foundation)共同為此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所需資金。
這是布魯金斯學會有關城市公立教育提案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書。我們的第一本書《改善城市學!罚‵iring Urban Schools,1998)分析了對城市教育改革提出的戰(zhàn)略,包括標準、教師培訓、特許學校以及教育券,并指出每一項戰(zhàn)略只是針對了城市公立教育必須克服的某一方面的問題。該書得出這樣的結論:有效的改革提案必須在加強現(xiàn)有公立學校的同時,要為陷入表現(xiàn)不佳學校的家庭創(chuàng)造可與現(xiàn)有公立學校進行競爭的其他獨立選擇。
第二本書《舉全城之力》(It Takesa City,2000)研究了在當時被認為在學校改進方面取得最大進展的城市所采用的改革提案。該書報告說這些城市的改革戰(zhàn)略,沒有哪一個是像對外所宣傳的那樣經過了深入的認真思考,或是得到了很好的實施。當一項改革提案被實施時,一旦對教師和管理者產生的影響引起了對改革的抵制,即使是影響相對較小的改革提案也經常會面臨被終止的結果。
《舉全城之力》-書得出的結論是,一項能為一座城市的公立教育的整體質量帶來變化的改革提案必須結合三個因素:
一獎勵良好績效和懲罰欠佳績效的刺激因素,包括給予家庭選擇權,以使人員和資源能隨教學提供者的成功與否得到重新分配;
一對能力的投入,以鼓勵能供教育者和家長選擇的新辦法和想法;
學校行動的自由,對如何使用經費、教師和學生的時間以及教學方法有新想法的人員,可以讓其將想法付諸實踐;同時也能放棄自己的想法,而嘗試在其他地方看到的更好的想法。
該書還得出另一個結論,學校董事會和學區(qū)負責人在政治上是如此的脆弱和不穩(wěn)定,以致無法實施深入且持久的轉變。該書提出社區(qū)需要具有比教師工會和家長教師協(xié)會(PTA)更廣泛的選區(qū)的新領導結構。它還指出改革需要學區(qū)形成的機構性能力——而這一點是很困難的,甚至是不可實現(xiàn)的!杜e全城之力》在最后部分提到了將要推出的第三本書。這本書將向城市領導者說明:如何構建能夠形成和維系有效改革戰(zhàn)略的公民聯(lián)盟,以及城市如何能夠形成改革所需的其他機構性能力。
保羅·希爾(Paul T. Hill),華盛頓大學伊萬斯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再造公立教育研究中心”首任主任,主要研究公立中小學的創(chuàng)新型管理模式。希爾教授具有豐富的政策咨詢研究經歷,早年曾任職于美國國會、美國經濟機會辦公室,1979年起任職于世界知名政策研究機構蘭德公司(The RAND Corporation),先后被聘為教育與人力資源項目主任、華盛頓分部主任、資深研究員,1996年起受美國著名智庫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邀請擔任客座資深研究員。1993年希爾教授進入華盛頓大學工作,曾任伊萬斯公共事務學院執(zhí)行院長。
詹姆士·哈維(JamesH arvey),華盛頓大學伊萬斯公共事務學院高級研究員,曾在卡特政府任職,期間參與國家卓越教育委員會《國家處在危險之中》報告的制定工作。
第一章 一次全新的評估:為何改革措施遭遇失敗
第二章 對新機構的需要
第三章 市民監(jiān)督的新能力
第四章 設施問題的解決之道
第五章 新學校的培育基地
第六章 利用教師更替的優(yōu)勢
第七章 尋找、準備和支持學校領導的機構
第八章 對數據能力的再思考
第九章 學校督導團
第十章 走向“第三條道路”
本書撰稿人
譯后記
創(chuàng)建支持學校改革的新機構的吸引力之一在于,憑借其獨立性,這種機構將能夠遠離學區(qū)政治的壓力。波特蘭的經驗揭示了,這一點說來容易但做起來很難。在波特蘭,物色學區(qū)負責人、預算危機和勞工騷亂,使得學區(qū)的注意力在改革實施初期就偏離了信托機構本身。一些觀察者指出,波特蘭信托機構在安全這場風波中所面臨的困難,主要是由于在學區(qū)以外它沒有自身的依托和權力基礎,例如希爾在第三章描述到的市民監(jiān)督能力。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波特蘭的改革者有意識地決定避免讓信托機構成為一個政治實體(考慮到波特蘭對參與“波特蘭學校基金會”的學區(qū)已擁有強有力的政治制衡,這也就可以理解了),但信托機構的政治力量缺失,使其在面對學區(qū)議程陷入預算與官僚政治的泥潭中時,被暫時放在一邊無人問津。
最后,對學校設施的重新思考是一件復雜的事情。它涉及有關資產管理的技術性和組織性的錯綜復雜的問題,還有對于任何一個教育者都很難掌握的投入問題。的確,它要求要有一組具備專業(yè)知識的人員參與到信托機構和學區(qū)的工作中去,包括教育者、律師、會計、政治家、房產開發(fā)商、建筑師、工程管理人員等等。它還要求要考慮教學項目與教學場地的關系,以及學校設施如何與城市活動場地和發(fā)展計劃相關聯(lián);如果考慮到社區(qū)依托學校建筑的象征和歷史意義,事情就又要復雜許多——對一處歷史悠久的校址進行重新開發(fā)也許是有經濟和教育上的意義,但還是會引起市民和校友的不滿。最重要的是,它要求具有開闊視野和改革勇氣的學區(qū)負責人和學校董事會嘗試更多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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