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的協(xié)調(diào)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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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等實體法的協(xié)調(diào)與對接問題是民法典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課題之一。本書從司法實踐出發(fā),以作為實體與程序連接橋梁的訴的制度為中心,在實體法與程序法交融的視域下審視規(guī)范與實踐,提供了一線司法者的研習心得。 本書分為三編,第一編為訴的主體與《民法典》主體制度的銜接。訴的主體與民事主體相關聯(lián),行為能力、非法人組織、業(yè)主委員會、遺產(chǎn)管理人等《民法典》主體制度如何與訴訟主體、訴訟行為能力等合理銜接,需要在程序與實體交織的視角下予以審視,本書對此進行了一定的論證與回應。第二編為訴的合并與民事實體權利保護的銜接。本編內(nèi)容涉及訴的主觀合并和客觀合并兩大方面。民事訴訟法中的共同訴訟制度一直是學界研究重點,在司法實踐中運行也較為混亂,與實體法原理多有抵觸,尤其是在多數(shù)人之債領域尤為突出。訴的主觀合并方面系統(tǒng)地對各類多數(shù)人之債的實體規(guī)則和訴訟構造進行整體性梳理和反思,并結合司法實踐提出相應的審理思路和解決方案。訴的客觀合并方面著眼于訴的客體,對訴的客觀單純合并、訴的客觀預備合并、訴的競合合并及反訴問題。第三編為實體與程序的綜合運用。在前文研究的基礎上,選擇《民法典》等民事實體法中重要實體制度,如合同解除糾紛、合伙合同糾紛、居住權糾紛、債權人代位析產(chǎn)糾紛、不當?shù)美m紛、離婚糾紛、公司決議糾紛等,在實體和程序交織視野下展開實踐問題分析,以期對在實體程序融貫下統(tǒng)一法律適用、更好貫徹施行《民法典》、完善民事訴訟制度有所助益。
馬強,男,漢族,1966年12月生,吉林雙遼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一級高級法官,全國審判業(yè)務專家,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現(xiàn)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主持或參與省部級課題和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diào)研課題4項,主持市級及以上課題4項,在國家或省級刊物上發(fā)表法學論文70余篇,出版專著4部近200萬字,參編教材20余部,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主持的202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獲評優(yōu)秀,本書即在該課題調(diào)研成果的基礎上轉化而成。
第一編 訴的主體與《民法典》主體制度的銜接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民事行為能力與訴訟行為能力銜接一、民事行為能力與訴訟行為能力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二、司法實踐中銜接不暢的表現(xiàn)三、民事行為能力與訴訟行為能力的統(tǒng)一適配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三章 非法人組織主體一、《民法典》組織概念再辨析二、非法人組織與其他組織的立法考察三、非法人組織與其他組織同異辨析四、非法人組織與其他組織具有同質(zhì)性五、本章觀點集成第四章 業(yè)主委員會主體一、立法規(guī)范沿革二、權利來源與內(nèi)容三、組織性質(zhì)與法律地位四、業(yè)主委員會的訴訟疑難問題五、本章觀點集成第五章 遺產(chǎn)管理人法定訴訟擔當資格一、《民法典》新增遺產(chǎn)管理人制度訴訟現(xiàn)狀檢視二、遺產(chǎn)管理人制度實體法應然考量三、遺產(chǎn)管理人制度程序法破局初探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二編 訴的合并與民事實體權利保護的銜接第一章 概述一、訴的標的與訴訟請求關系辨析二、訴的主觀合并與訴的客觀合并第二章 訴的主觀合并(一):按份之債一、司法實踐問題分析二、按份之債的實體法分析三、按份之債的程序法分析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三章 訴的主觀合并(二):連帶之債一、司法實踐問題分析二、連帶之債的實體法分析三、連帶之債的程序法分析四、本章觀點集成第四章 訴的主觀合并(三):不真正連帶之債一、不真正連帶的司法現(xiàn)狀分析二、不真正連帶特征及分類三、不真正連帶的價值定位四、不真正連帶的分類五、不真正連帶責任實體以及程序銜接六、本章觀點集成第五章 訴的主觀合并(四):補充之債一、補充責任的基本規(guī)范內(nèi)涵闡釋及立法演進二、《民法典》中對補充責任的規(guī)定三、補充責任程序與實體銜接的爭議及其表現(xiàn)四、實體與程序銜接視角下的補充責任解決路徑五、本章觀點集成第六章 訴的主觀合并(五):共同之債一、《民法典》中共同之債的存在性二、理論基礎:共同之債的含義、類型與規(guī)范體系協(xié)調(diào)三、訴訟實施視角下共同之債存在的問題及表現(xiàn)四、共同之債的實體法基礎與訴訟法展開五、本章觀點集成第七章 訴的客觀合并(一):單純合并一、客觀單純合并的司法現(xiàn)狀分析二、基于實踐樣態(tài)的原因分析三、客觀單純合并下的權益配置考量四、二元化路徑的立法論和解釋論闡釋五、本章觀點集成第八章 訴的客觀合并(二):預備合并一、司法現(xiàn)狀分析二、訴的客觀預備合并的價值三、訴的客觀預備合并的比較法觀察四、訴的客觀預備合并程序構造五、本章觀點集成第九章 訴的客觀合并(三):競合合并一、請求權競合的實體法視角觀察二、請求權競合的訴訟法視角觀察三、《民法典》與訴訟法的銜接適用四、本章觀點集成第十章 訴的客觀合并(四):反訴一、司法現(xiàn)狀分析二、理論基礎及域外法研究三、關于反訴的完善路徑分析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三編 實體與程序的綜合運用第一章 合同解除一、法定解除權及其訴訟性質(zhì)辨析二、請求司法解除權及其訴訟程序三、情勢變更制度的訴訟程序設計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二章 合伙合同中的程序與實體法一、合伙合同債務的清償責任二、并行連帶主義和補充連帶主義與合伙合同債務清償三、如何確定合伙財產(chǎn)和合伙人個人財產(chǎn)的償還順序四、本章觀點集成第三章 不當?shù)美?br />一、合同糾紛中涉不當?shù)美麊栴}的類型化二、案例反映問題之評述三、不當?shù)美颠請求權與合同請求權的關系四、不當?shù)美颠請求權與合同請求權競合時請求權的行使五、合同效力變化與不當?shù)美颠請求權六、合同解除后恢復原狀請求權與不當?shù)美颠請求權七、關于合同超額履行的請求權基礎八、本章觀點集成第四章 居住權一、司法實踐案例列舉二、居住權實體問題與居住權案件管轄問題的銜接三、居住權主體與居住權案件當事人的銜接四、居住權客體與訴的制度的銜接五、居住權消滅與居住權案件中止、終結的銜接六、本章觀點集成第五章 債權人代位析產(chǎn)一、債權人代位析產(chǎn)制度二、債權人代位析產(chǎn)訴訟的構成要件三、訴訟實施視角下的實踐難點及對策四、本章觀點集成第六章 離婚訴訟與先行判決一、離婚訴訟適用先行判決的現(xiàn)實考量二、離婚訴訟適用先行判決的實踐圖式三、離婚訴訟適用先行判決的矛盾成因四、離婚訴訟先行判決與剩余判決協(xié)調(diào)路徑規(guī)劃五、本章觀點集成第七章 公司決議一、新舊實體法項下概念明晰二、新舊司法審查路徑解讀三、程序法項下問題研究四、本章觀點集成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