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讀者呈現(xiàn)各國憲法最新版本中關于戰(zhàn)爭與和平的規(guī)定。按照各國憲法中關于戰(zhàn)爭與和平的最新文本摘編摘譯,其他則從《世界各國憲法》中摘編和再核校,并在每個國家憲法文本中注明制定時間、修改時間、文本來源。為保證摘編內(nèi)容始終聚焦于各國憲法關于戰(zhàn)爭與和平的規(guī)定,摘編主要包括:武裝力量的領導機制;戰(zhàn)爭權的分配;公民效忠國家與保衛(wèi)國家的義務;禁止軍備與否認交戰(zhàn)權,放棄以戰(zhàn)爭、武力作為解決國家間爭端的手段;保持中立宣言,不干涉他國內(nèi)政;對侵略戰(zhàn)爭的徹底否定;禁止擾亂和平的行為;“人類共同體”的觀念等。
亞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憲法
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憲法
阿曼蘇丹國國家基本法
阿塞拜疆共和國憲法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憲法
巴林王國憲法
不丹王國憲法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東帝汶民主共和國憲法
菲律賓共和國憲法
格魯吉亞憲法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憲法
大韓民國憲法
吉爾吉斯共和國憲法
柬埔寨王國憲法
卡塔爾國永久憲法
科威特國憲法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憲法
黎巴嫩共和國憲法
馬爾代夫共和國憲法
馬來西亞聯(lián)邦憲法
蒙古國憲法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憲法
緬甸聯(lián)邦共和國憲法
尼泊爾臨時憲法
日本國憲法(昭和憲法)
沙特阿拉伯王國治國基本法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憲法
泰王國憲法
土耳其共和國憲法
土庫曼斯坦憲法
文萊達魯薩蘭國憲法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憲法
新加坡共和國憲法
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憲法
亞美尼亞共和國憲法
也門共和國憲法
伊拉克共和國憲法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憲法
以色列國基本法
印度共和國憲法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憲法
約旦哈希姆王國憲法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
非洲
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憲法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憲法
埃塞俄比亞聯(lián)邦民主共和國憲法
……
美洲
大洋洲
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