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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藝境”探微
文學是內視藝術,它是人類得以觀照和確立自己的最好方式,也是人的本質的最好確證。美,是精神性的感性顯現(xiàn)。文學之美的創(chuàng)造,在于人們一次次地啄破和褪掉現(xiàn)實的堅硬外殼,還原人性之“真”,呈現(xiàn)“愛”之博大,體現(xiàn)靈魂之“善”。它是一個生動而不斷更迭的過程。文學經典之獨特的魅力,在于它以審美的姿態(tài)燭照了本真的世界,開墾和涵養(yǎng)了人的精神空間,使得人們獲得“詩意的棲居“。故,文學的審美觀照主要分為四個方面:人性之“真”、“愛”之博大、靈魂之“善”和藝術之“美”。然而,當代的文學創(chuàng)造彌漫著喧嘩與躁動的氣息。受到商業(yè)化與媚俗化的影響,有些文學創(chuàng)造主體急功近利,欲望敘事大行其道,惡俗搞怪成為主流,傷痕展示,則為其津津樂道。文學作品逐漸喪失了其內在的精神底蘊和責任意識。缺少了時代命運的悲憫情懷,減少了人性問題的深切關注,文學如同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失去了存在的價值與活力。具體表現(xiàn)在“真”之缺席、“愛”之冷卻、“善”之淪喪與“美”之空洞。文學創(chuàng)造主體的審美觀照,主要針對以上問題,神游于人物形象的原始天地,展現(xiàn)人性之“真”;審視與捕捉愛的復雜與微妙,顯示“愛”之博大;攀登心靈苦旅的高峰,彰顯靈魂之“善”;出淤泥而不染的藝術直覺與靈性觀照,則體現(xiàn)藝術之“美”。文學創(chuàng)造主體需要秉承真、愛、善與美的理念,方能深入人性、拓展精神空間,融入審美觀照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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