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例不僅是仲裁視域下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和民商事習慣適用與解釋的鮮活載體,更是仲裁立法發(fā)展和完善的源泉活水。這些案例既為仲裁員精準把握仲裁法要義提供了實踐指導,又為社會公眾理解仲裁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和民商事習慣提供了豐富的學習資源。2017年5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回應糾紛治理的現(xiàn)實需求,頒行了諸如《關于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歸口辦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問題的有關規(guī)定》《關于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zhí)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和《關于人民法院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等一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系統(tǒng)地規(guī)范了仲裁程序和司法審查機制,為解決仲裁糾紛提供了更為嚴謹和翔實的指導。本書從司法審查的視角出發(fā),通過典型案例解析,詳盡闡述了仲裁法律適用的基礎原理、基本原則以及具體方法,不僅能幫助讀者全面、系統(tǒng)地了解和掌握仲裁法律適用的概貌,更重要的是,它還具有極強的實用性和可讀性。
為了把案例教程寫得好讀好用,本書堅持以下遴選標準。一是典型性。對所收集的案例進行層層篩選,匯集實踐中的常見、典型情形,以指導仲裁實踐。二是針對性。對仲裁實踐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依據案例體現(xiàn)的法律原則和精神,提出規(guī)范性的裁決思路,既供仲裁機構裁決相關案件參考適用,也供仲裁司法審查裁決時有針對性地參考適用。三是深入性。緊扣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從仲裁原理和制度的體系化、邏輯化著手,注重問題的解決,避免案例研究中就案論事的簡單分析評說現(xiàn)象,以及案例事實虛擬化、簡約化和對法條的簡單注釋現(xiàn)象。四是啟發(fā)性。在案例編撰中,把學理和案例融為一體,把基本制度和基本理念賦予案件事實之中,以案例闡述仲裁理論和仲裁實踐,實現(xiàn)內容和形式的有機統(tǒng)一,彰顯仲裁職業(yè)品性的同時,不斷鍛造仲裁實踐的思維習慣和裁判行為模式。五是便捷性。每個案例均分為主題、學習要點、核心概念、問題導向、案情簡介、法院裁判、案例解析、實踐思考、拓展閱讀和裁判文書等多個板塊。其中,主題是對案例進行分析、研究以及對案例的處理、提煉而得出的思想結晶。它既包含案例本身的蘊含意義,也集中體現(xiàn)了筆者對案例的認識、理解和評價。學習要點是指導教師學生對所講授學習內容進行分析和歸納,提取出關鍵性、核心性的重點,以此為中心,強調和突出本主題的內容。核心概念由單個詞語、短語或詞組組成,既揭示其一般性含義,也闡釋其在主題中的特殊含義,通過概念界定提出筆者的見解,進一步厘清概念與概念之間的相互關系,以構建主題所要呈現(xiàn)的特定情境或空間。問題導向是針對仲裁實踐中存在的法律適用問題,凝練主旨,明確目標,靶向發(fā)力,抽絲剝繭,條分縷析,層層深入,逐一化解。案情簡介主要包括糾紛的發(fā)生、發(fā)展和終結過程。法院裁判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結果,其中涵蓋法院裁判文書所記載理由的主要意旨,是裁判的精華及理由所在。案例解析是結合案情,就仲裁理論和實踐發(fā)展的典型問題作出的專業(yè)判斷,便于在學習和研究中通過關鍵詞的查詢與檢索,了解和掌握仲裁案件的實際審理和裁決情況。
本書在體例上除設置上述若干板塊外,還提供了配套的教學指導資源,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實踐思考和教學安排等內容。這或許是本書創(chuàng)新之處,能否達至既定的教學實效,有待于實踐檢驗。當然,仲裁法律規(guī)范內涵豐富,本書難免存在不足或錯漏,所述觀點和所提建議還有待仲裁實踐的檢驗和法學理論的探討。在此,我們懇請使用本書的高校師生和讀者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以便作者修改、完善。
需要說明的是,判決原文引用舊法的,保持原文,法律有修訂的分析部分,以新法為主。
清華大學出版社為本書的出版給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謹表謝忱,并希望通過共同努力,不斷探索編輯案例書籍、挖掘案例價值的新路徑,更好地服務于教學,服務于研究仲裁的讀者,服務于仲裁實踐,為仲裁法律體系和仲裁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貢獻智慧。
作者
朱福勇,皖淮南市人,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和博士后合作導師,法學博士,主要從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和人工智能法學等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法學評論》《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社會科學》《理論探索》等重要報刊發(fā)表論文70余篇,其中多篇論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民大學復印資料轉載。出版專著2部,主編教程2部,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規(guī)劃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科技部智慧司法智能化認知技術研究子課題、中國法學會規(guī)劃項目,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重慶市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重慶市重大決策咨詢研究課題等20項,主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最高人民法院重點項目等省部級以上課題6項。
第一章仲裁協(xié)議的司法審查1
仲裁協(xié)議的獨立性1
北京城建物業(yè)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北京市崇文區(qū)(現(xiàn)東城區(qū))怡龍別墅業(yè)主委員會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5
江蘇金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山西誼融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
協(xié)議無效的確認12
中兆海山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與上海依盛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案
駁回起訴的適用18
廣州俠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張某某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案
PPP仲裁裁決21
天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辦事處申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糾紛案
第二章仲裁案件保全的審查30
仲裁案件的保全30
海南亨廷頓醫(yī)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慈銘博鰲國際醫(yī)院有限公司行為保全案
第三章仲裁裁決撤銷的司法審查36
仲裁司法審查范圍36
深圳黑金能源有限公司與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仲裁庭組庭不當40
張某、盛蘭控股集團(BVI)有限公司與甜蜜生活美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證據調取的申請49
北京易駕卓陽科技有限公司與致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一案
重新仲裁的審理53
福建省九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福建恒諾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管轄法院的確定58
鄒某某與溫州市豪達箱包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裁決范圍的超出63
湖南金葉眾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岳陽市岳陽樓區(qū)華維紙品廠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仲裁請求的遺漏69
秦皇島恒慧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劉某某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法定程序的違反73
孫某某與寧波市華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舉證責任的分配77
山東百富物流有限公司與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內蒙古察右前旗興達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天津百富實業(yè)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鑒定的申請與委托80
福建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yī)院與福建建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請求撤銷仲裁裁決案
重復仲裁的識別84
荊楚理工學院與湖北省建工第二建設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裁決中的偽造證據89
深圳市順誠樂豐保理有限公司與寧波億普瑞物流自動化分揀設備有限公司等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裁決中的隱瞞證據92
麒麟網(北京)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北京馨江影業(yè)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撤銷仲裁調解書的申請96
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與海南中漢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調解書案
知識產權糾紛的裁決101
海南康芝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逾期申請撤銷仲裁裁決104
陳某與謝某某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刑民交叉案件的裁決107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錢某某、浙江新三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
第四章仲裁裁決認可(承認)和執(zhí)行的司法審查110
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仲裁裁決110
華鑫通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程某1、程某2請求許可和執(zhí)行香港仲裁裁決糾紛案
我國臺灣地區(qū)仲裁裁決118
和華(海外)置地有限公司與凱歌(廈門)高爾夫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認可仲裁裁決案
外國仲裁裁決122
來寶資源國際私人有限公司與上海信泰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請求承認與執(zhí)行案
外國仲裁裁決的事實129
A-one公司與達意隆公司、華運公司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案
外國仲裁裁決中的超裁132
Bright Morning Limited與宜興樂祺紡織集團有限公司請求承認和執(zhí)行案
互聯(lián)網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137
史某某與盧某某申請強制執(zhí)行案
第五章仲裁裁決不予執(zhí)行的司法審查141
仲裁員的回避141
湖南六建機電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與香河樂光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
仲裁通知的違法送達146
北京船洋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睿意德商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
仲裁公告送達失當150
熊某某、樊某某與大慶市日昇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
仲裁審理期限的界定153
易步關聯(lián)傳媒廣告(北京)有限公司、李某與蕪湖瑞業(yè)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單某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
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157
湘潭企業(y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湖南萬福龍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龍某1、劉某某、龍某2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
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162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與北京瑞富德投資有限公司申請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