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達默爾將全書分為四大板塊:浪漫主義詮釋學前史、浪漫主義詮釋學、狄爾泰與狄爾泰學派、哲學詮釋學。書中涉及詮釋學之開端、法律詮釋之準則、詮釋的種類與形式等問題,收錄了斯賓諾莎、鮑姆加通、施萊爾馬赫、狄爾泰等哲學家的重要文章,對詮釋學的源流、現(xiàn)狀與發(fā)展進行了整體性呈現(xiàn)。
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19002002)是當代哲學詮釋學的開拓者和奠基人。他強調(diào)對話在哲學中的地位,極為重視課堂研討,從1949年起長期在海德堡大學任教,并開設(shè)哲學詮釋學研討課。本書首次出版于1976年,由伽達默爾本人及其學生戈特弗里德·伯姆所編,精心挑選了詮釋學相關(guān)的經(jīng)典文獻,多篇為首次中譯出版,是學習哲學詮釋學的重要教程材料。
我們時代對詮釋學所投入的興趣本身就需要一種詮釋學的解釋,而且這里無疑有一種歷史的指向。只是這種指向需要非常辛苦才可獲得。因為詮釋學雖然是一門古老的哲學與神學方法學和方法論的輔助學科,但在其后卻經(jīng)歷了它自身獨立的發(fā)展和理論造就。這倒不是因為它是某種次要學科,一旦更重要的東西被解釋了,我們才需要運用它,而是出于相反的理由:因為詮釋學向度,即理解(Verstehen)和相互理解(Verstndigung)在其中發(fā)生作用的領(lǐng)域,從一起步就支配了人類的社會生活。正是理所當然的東西的隱蔽性,才阻礙了對詮釋學的方法論辯護和對詮釋學普遍意義的察覺。
所以,自那時以來習慣的詮釋學實踐,其方法論意識的最初步伐絕不會注意到理解和相互理解的核心地位,而且在學者與文本交往的狹窄領(lǐng)域也從不會達到一種清晰的理論的自我意識。人們稱之為詮釋學的東西,更多是作為真正方法論思想成果的實踐規(guī)則和有用輔助知識的收集物。所以,詮釋學的歷史研究很長時期處于一種相當貧乏的狀態(tài),尤其是圖書館甚至沒有收藏那些被冠以純粹輔助書名稱的書,因為它們盡管在實踐上有廣泛影響,但不被看作有科學價值。如果我們讓詮釋學轉(zhuǎn)向一種更深刻的興趣,那么我們?yōu)榇艘兄x兩個人:弗里德里希·施萊爾馬赫,以及他的傳記作家威廉·狄爾泰--一位是德國浪漫派及其歷史世界觀的開例者,另一位則是歷史學派的晚期代表,他在認識論和科學理論的時代從邏輯和哲學上重新證明了浪漫主義遺產(chǎn)的合法性。正是狄爾泰作為第一人致力于這種遺產(chǎn)的研究,而我們這里呈現(xiàn)的所有文本都進一步繼承了他的研究。
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20世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被譽為哲學詮釋學的奠基人。他繼承并發(fā)展了海德格爾的存在論思想,將傳統(tǒng)詮釋學從文本解讀的方法論提升為探討人類理解本質(zhì)的哲學體系。在《真理與方法》(Wahrheit und Methode,1960)中,他系統(tǒng)構(gòu)建了哲學詮釋學理論,將詮釋學從傳統(tǒng)的文本解釋方法提升為探討人類理解本質(zhì)的哲學體系,強調(diào)理解的歷史性、語言性和實踐性。
戈特弗里德·伯姆(Gottfried Boehm,1942 ),德國哲學家、藝術(shù)家,曾就讀于科隆、維也納和海德堡。伯姆在美學、詮釋學與現(xiàn)象學領(lǐng)域都具有獨特的影響力,發(fā)展了形象藝術(shù)領(lǐng)域中的美學詮釋學。1968年在伽達默爾的指導(dǎo)下,以《透視性研究:早期現(xiàn)代哲學與藝術(shù)》獲得哲學博士學位。
譯者簡介:
洪漢鼎,著名學者,主要研究斯賓諾莎哲學、當代德國哲學和詮釋學,推動了西方詮釋學在中國的研究與傳播,F(xiàn)任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經(jīng)典闡釋學研究中心主任暨首席特聘專家、山東大學中國詮釋學研究中心兼職特聘教授。主要著作:《斯賓諾莎哲學研究》《當代西方哲學兩大思潮》《〈真理與方法〉解讀》《客居憶往》等。編譯作品:《詮釋學:真理與方法》《斯賓諾莎書信集》《神、人及其幸福簡論》等,并擔任漢譯《伽達默爾全集》主編。
高語含,青年學者,圖賓根大學哲學系博士生。著有《老子疏義》,譯有庫薩的尼古拉《窺道路向(論不異)》等。此外還參與了《伽達默爾全集》第五、六、七、十卷的部分翻譯與校對工作。
導(dǎo) 論
Ⅰ 浪漫主義詮釋學前史
Ⅱ 浪漫主義詮釋學
Ⅲ 狄爾泰與狄爾泰學派
Ⅳ 哲學詮釋學
詮釋學重要文獻列表
重要人名對照表
重要術(shù)語對照表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