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既整合了近年來的倫理學、法理學和社會學理論觀點,也提出了一種對于自然法傳統(tǒng)的獨創(chuàng)性解釋。本書否認自然法是一套永恒不變的、強加給人類的標準。喬納森·克勞認為,自然法雖然是客觀的、規(guī)范性的,但它仍然在歷史上延續(xù),并在社會層面上展現(xiàn),且依賴于關于人性的偶然性事實。它所反映的是:我們?nèi)祟愒谧陨硭哂械谋拘院退幍纳鐣h(huán)境中,對于如何才能最好地過上一種繁盛生活的探求。同時,法律的性質和目的也只有在這種更廣泛的語境下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
自約翰·菲尼斯的經(jīng)典著作《自然法與自然權利》出版以來,本書是第一部在倫理學、政治哲學和法哲學領域對自然法思想進行了融貫的系統(tǒng)辯護的著作。
這是一本關于法律本質的書,也是關于人類繁盛生活的性質和條件的書。我認為這兩個話題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最好被理解為一種旨在標記社會行為之界限的人造物。但首先,法律存在的理由,以及法律的功能被成功實現(xiàn)或失敗的方式,都只有在關于人類價值以及社會制度的規(guī)范性背景之中才能被理解。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是一系列指引人們?nèi)プ非笕祟愅隄M的公共準則,而不是自上而下地強加給人們的規(guī)范。任何一種充分的關于法律的描述性理論,都必須與這種更廣義上的觀點相符合。
本書的封面描繪出了法律的圖景。讓-弗雷德里克·巴齊耶(Jean-Frédéric Bazille)在這幅名為《艾格莫爾特的女王之門》(Porte de la Reine at Aigues-Mortes,繪于1867年)的畫作中呈現(xiàn)了形形色色的人在中世紀城墻的陰影下從事日常工作的景象。然而,盡管這面高墻看起來如此可怖,但它仍然保持著一種可穿透性,就像那一縷從門洞中漫出的陽光。這種可穿透性并沒有削弱這面城墻作為邊界標志的功能,反而加強了這種功能。因為它使得城墻邊界真正地融入了當?shù)鼐用竦纳钪,而沒有成為對他們的個人生活計劃和集體生活計劃的阻礙。此外,雖然這面城墻以其巨大的尺寸占據(jù)著這幅畫的主要區(qū)域,但是處于最顯著的吸引眼球的區(qū)域的卻是那些平民們。我們可以這么說,真正的法律并不在它那里,而是存在于我們之中。
喬納森·克勞(Jonathan Crowe),澳大利亞南昆士蘭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Queensland)法學教授、法學院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倫理學和國際法學。代表著作有:《國際人道法原則》(2013)、《法律理論》 (2019)、《自然法理論研究手冊》(2019)、《調解的倫理:從理論到實踐》(2020)等。
譯者簡介:
夏子羿,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刑法哲學和刑法學。
序 言
導 論
第一部分 規(guī)范性基礎
第一章 規(guī)范性傾向
第二章 人類善的理論化
第三章 基于理由而行動
第四章 共同善
第五章 權利與自由
第六章 國家的角色
第二部分 法的本質
第七章 自然法命題
第八章 作為人造物的法律
第九章 法律的功能
第十章 無權威性的法律
第十一章 語境性解釋
第十二章 整全性的價值
結 語
參考文獻
索 引